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政府共收到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235件(区人代会期间收到211件,会后陆续收到24件)。其中,涉及财政经济方面12件,占5.2%;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157件,占66.8%;社会事业方面25件,占10.6%;公安法制和廉政建设方面25件,占10.6%;劳动人事和体制编制方面9件,占3.8%;其它方面7件,占3.0%。
这些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共涉及29家单位。其中,主办10件以上的有:区建管局(62件)、房地局(27件)、公安分局(22件)、规划局(19件)、卫生局(14件)、城管大队(12件)、环保局(12件)、经委(10件)、农绿局(10件),这9家单位共办理188件,占总数的五分之四。
从235件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结果来看:已经解决的112件、正在解决的43件、计划解决的50件,占总数的87.3%,同比提高4.1个百分点;此外,留作参考的28件,占11.9%;暂难解决的2件,占0.8%。
从办理工作的总体情况来看,无论是承办量较多的还是承办量较少的单位,无论是主办的还是会办的单位,都落实了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按照区人大的要求,在抓办理效率、办理质量和成效上都有了新的提高。大多数代表对政府部门办理工作表示满意,部分代表还以表扬信、反馈意见表等形式对区公安分局、建管局、规划局、农绿局、工商分局等承办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实效给予了肯定。据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复率、走访率都达到了100%,人大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的总体满意率达到了98.2%,区劳动保障局、规划局、财政局、民政局、农绿局、信息委、监察委、城管大队等单位的办理满意率达到了100%。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落实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责任制
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是提高代表书面意见办理重视程度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办理工作的首要保证。去年区人代会结束后,新一届区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情况的汇报。陈靖区长要求区政府各部门把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作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政府了解民意、体察民情、集中民智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做好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大代表满意。会后,区政府办公室根据区政府要求及时对代表书面意见进行了分办和督办。
为进一步加大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监督力度,区政府还适时下发了《关于2007年区政府接受区人大、区政协重点监督工作及实事项目、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闵府办发[2007]18号),将抓好2007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列入区政府重点监督工作内容,明确由分管副区长负责,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以项目化方式推进此项工作。此外,根据区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由各位副区长结合分管工作,通过批示或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带头办理1—2件代表书面意见,并对分管部门的一些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协调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也带头或亲自办理了一部分协调难度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同时,强化了对本单位办理工作的监督,做到亲自阅批代表书面意见、亲自审核书面答复、亲自协调疑难问题、亲自处理代表反馈不满意的书面意见,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区建管局、卫生局、公安分局、房地局、发改委、文广局、教育局等单位都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班子,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实行领导包案制。
(二)精心组织,创新方法,提升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质量
精心组织是推进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关键,创新方法是提高办理质量的有效手段。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各个环节中,都采取了许多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办理质量有新的提高。
一是及时部署,明确要求。去年春节前,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相关同志专门到区人大征求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研究,明确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思路。区“两会”闭幕后,区政府在两周内召开全区“两会”办理工作会议,部署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并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参加,会上分管副区长要求各承办单位在制度建设上有新举措、在破解难题上有新突破、在沟通互动上有新方法、在办理质量上有新提高。7月中下旬,区政府还专门召开了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推进会,在对上半年办理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着重对下半年跟踪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11件重点代表书面意见以及代表反映比较集中的20多件代表书面意见逐件分析,进一步推动各承办单位提高办理实效。同时,区政府各位领导在办理过程中还经常听取相关单位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为适应新形势,有针对性地指导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规范办理程序,区政府办公室依据市、区人大有关办理工作的规定,对1996年以来施行的《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若干制度》(闵府办发[1996]32号)进行了修订,在征求各承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下发了《闵行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暂行办法》(闵府办发[2007]30号)。《办理工作暂行办法》对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依据、办理机构和职责、办理程序和方法、答复标准、责任奖惩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规范了办理工作程序。各承办单位都制订和执行了较为严格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程序,对区政府转办的人大代表书面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提交本单位局务会议或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形成从主管领导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一整套办理工作流程。
三是加强考核,明确责任。区政府对办理工作实施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制,并建立了定期督查机制,检查承办单位办理的进展情况,收集汇总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考核基础数据,实施全程督办,推进各承办单位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和跟踪落实工作。各承办单位积极落实本单位办理责任制,并将办理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推动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三个转变”,即:从注重办理答复向办理落实转变;从注重点上问题解决向面上问题解决转变;从注重集中办理向日常办理转变,确保了本单位办理工作高效运行和办理实效。
四是深入指导,强化培训。分管副区长多次召集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就有关书面意见的办理到实地进行专题研究,指导相关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责任心,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分析和协调解决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使一些难点问题取得了突破。如:专题召开江川地区人大代表座谈会,汇报促进闲置楼再开发再利用的总体进展情况,协调推进兰坪路建设银行闲置楼开发利用问题,得到了代表的肯定。此外,召集区政研室等相关单位研究解决一系列新农村建设问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关于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三年行动计划》已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并完善《实施意见》,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目前村级经济债务化解率达65%,浦江镇正义村、马桥镇同心村等四个试点村落目前综合整治进展顺利。分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协调,切实提高了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率。同时,为提高办理人员的工作能力,更好地完成办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还专门举办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培训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领导作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的专题讲座,并对《办理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促进了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程序的进一步规范化。此外,区政府及区政府督查室还加强了对办理工作的督查,强化了对各承办单位的即时指导和分类指导,掌握动态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并提出指导性意见,通过网络和电话、座谈以及现场走访等形式,在不同办理阶段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督促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五是协作配合,增强合力。2007年代表所提意见综合性强,涉及全局性问题较多,有时需要几个单位协作办理。为此,区政府创新办理方法,实行“主会办”制度,对职能明确的,谁主管,谁牵头;对职能交叉、跨部门的,谁主办,谁牵头;对涉及宏观性、前瞻性的,由综合部门负责牵头。同时要求牵头单位,特别是综合部门加强对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善于归纳、吸收相关会办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共同做好办理工作。2007年,区政府系统所承办的235件代表书面意见中,除28家主办单位外,参与会办的单位还有60家次。实践证明,部分综合性代表书面意见增加有关会办单位,虽然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但因汇总了多家单位的意见,凝聚了各方面的智慧,因此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六是深入沟通,加强跟踪。区人代会后,区政府领导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一些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和现场办公,对需要区政府协调解决的诸如商业服务业规划、土地集约利用、公建配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公共安全等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针对钱天信代表所提书面意见较多、个别问题解决难度较大的情况,分管副区长还在各承办单位书面答复后,专题召开协调跟踪落实会,有效推动了办理落实工作。同时,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加强对人大代表提出问题的跟踪落实和沟通反馈,将责任人和落实期限明确告知人大代表,增强与人大代表的交流互动,促进问题的解决。
各承办单位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加强了对代表书面意见所反映问题的现场调研,深化了与人大代表的沟通机制,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走访,发现人大代表对答复有不同意见时,尊重人大代表意见,重新调查研究和完善解决方案,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再次上门重新答复。区建管局、卫生局、文广局、房地局等单位还采取办理协商会、办理情况汇报会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一起研究办理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与人大代表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起到了较好效果。梅陇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对书面意见办理结果进行了现场验收。江川路街道专门邀请江川代表组的部分区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和落实社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43条。此外,各承办单位都比较注重答复后的跟踪办理工作,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沟通反馈及时,协调推进有力。区卫生局、建管局、房地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经跟踪落实,代表书面意见解决率有明显提高,区药监分局的人大代表书面意见解决率达到了100%。
此外,区政府办公室和各承办单位对区三届人大代表书面意见也进行了跟踪办理,使尚未得到解决的297件代表书面意见又有108件得到了解决,占36.3%,如:在外环线居民住宅小区安装防噪屏、辟通元江路等,历年部分留作参考的书面意见也得到了有效解决。
(三)突出重点,深化落实,增强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推进实效
一是以人大重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为核心,以区政府重点工作为抓手,推动民生问题解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系列涉及民生的问题受到各方的高度重视。区政府对涉及民生的重点代表书面意见进行了梳理,专题研究确定我区42项民生指标并予以公示,将有关项目作为区政府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公共交通和加强交通管理的意见较多,区建管局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区“十一五”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抓紧落实,目前已协调落实712路、753路、上沧线、700路等多条公交线路的延伸、走向和班次及营运时间调整问题,新辟了江川、浦江、古美等公交空白地区线路;对部分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等建议,区卫生局积极采纳并融入到新制订的《闵行区深化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及9个配套文件中,对社区卫生服务实施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分配机制,试点开发了社区卫生服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初步构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三站式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同时解决了刘海兰代表提出的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沧源小区卫生服务点用房及医保联网问题。对代表提出的要求对旧住房进行改造整治等意见,区政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区房地局协调加快了160万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江川地区旧住房成套改造竣工后首批48户受益居民已入住。对部分代表提出的关于增设邮政网点,方便居民群众的意见,区发改委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制订了《上海市闵行区邮政系统专业规划》,下一步准备分步实施。
二是以人大代表反映集中、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推动热点问题解决。2007年,影响居民生活的市政设施等方面问题人大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红旗小区电线杆安全问题的书面意见,分管副区长到实地勘察、了解情况,督促区发改委、房地局等部门积极协调电力部门予以解决,现小区内影响交通的电线杆(路灯杆)已全部移到安全位置。对代表提到的关于塘湾老街地区宽带通讯网不通的问题,分管副区长及时召集上海移动南郊分公司、莘闵电信局等相关部门协调,使问题快速得到有效解决。针对代表书面意见涉及外来人口治安、计生、卫生、食品安全、房屋租赁、素质教育、就业等问题比较集中的情况,区人口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关于2007年闵行区人口综合管理项目化推进工作实施意见》,共设立分解项目25项,加强了居住证管理,完善了人口信息采集动态管理机制,印发《闵行区来沪人员指南》20万册、《居住证办证指南》30万册;区人口计生委积极发挥外来人口协管员、计划生育指导员、计划生育宣传员、计划生育信息员、计划生育联络员作用,围绕流动人口居住点、用工点、分娩点等关键环节,融宣传、管理和服务为一体,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地管理;区文广局通过实施“百千万”实事项目,推进100场高雅艺术、2000场电影、20000册图书下基层、进工地,形成了服务外来务工人员文化需求的新机制;区劳动保障局组织了2.5万名来沪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建成浦江职业介绍分所,为来沪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三是以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目标,推动难点问题有所突破。2007年,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等问题十分关注,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将这些基层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进行了梳理,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针对医疗服务方面代表书面意见较多的情况,区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使全区合作医疗农民大病保障水平从20%提高到了60%;区政府领导还就增设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点开通医保专线等问题亲自协调,开展调研,对具备条件的零售药房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向市医保局上报开通医保专线的申请材料,目前市医保局正在审核。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清理和有效利用区内闲置土地、空置楼房的意见,区房地局专门成立“控增逼存”推进工作组,对全区闲置土地进行了排摸,完成了“一地一图一档”基础工作,并制订三年盘活计划,209个未开工地块中93个已开工,现已解除出让合同1块、撤销项目1块、易地安置1块。对代表提出的关于请区财政资助天主教爱国会活动经费的建议,经区民族宗教办、区财政局调查协调,报请区政府批准,自2008年起每年安排5万元预算解决天主教爱国会部分日常工作资金来源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关于整治违法搭建问题,2007年区政府将拆违工作列为政府重点工作,专门成立区整违办,制订了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共拆除112.8万平方米,有效遏制了违法建筑蔓延势头。
三、今后打算
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解决了一些涉及人民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我们还及时将人大代表提出的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吸纳到了有关的政策文件中,优化了政府部门有关工作程序,丰富了政府服务的内容,促进了面上问题的综合推进和系统解决。但同时也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大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书面答复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答复内容不够规范,针对性也不够强;二是个别单位办理的跟踪落实工作机制和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沟通反馈的自觉性还有待改进;三是部门办理工作质量水平不均衡,有的单位对解决一些难点问题创新方法不多,个别办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四是个别主办单位的综合协调力度还不够,会办单位主动配合意识还不够强。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工作质量:
一是区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的效率和水平,结合区政府实事项目、重点工作、民生指标的加快推进落实,提高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的效能和水平,以解决面上综合性、典型性问题为抓手,做到服务到位、执政为民,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二是继续抓好办理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将按照办理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继续做好平时检查和年终考评工作,通过强化办理工作责任制,在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上,创新工作方法,改革办理机制,探索突破难题的思路和方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努力突破。
三是要继续抓好办理跟踪落实工作。区政府将对办理工作实行全程督办跟踪,实施动态管理和复查制度,对尚未得到解决的代表书面意见列入办理项目库,同时要求各单位对本单位办理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按时间节点明确责任,对列为正在解决、计划解决或需跨年度解决等问题,明确实施计划及时间节点,切实推进;对留作参考和暂难解决的,说明详细情况,并加强关注和跟踪,一旦条件成熟即付诸实施。
四是要建立共性问题处理机制。对代表多年来反复提和多位代表同时提的问题实行同类问题合并研究、办理、跟踪和答复。对涉及民生的共性问题及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寻求突破,提高办理工作的实际效果。对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的问题由区政府督查室协调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或建议,提请区政府分管领导重点办理,提高这部分代表书面意见的解决率。
五是要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进一步拓宽沟通反馈渠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代表的情况互通,主动听取、吸纳和反馈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办理透明度。
总之,区政府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区人大以及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府工作和代表书面意见办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