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2日闵行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闵行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撤销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抄 送: 区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研究室,区各部、委、办、局,有关人民团体,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