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闵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15日闵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闵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
闵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月16日至19日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闵行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听取和审查、批准闵行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区有关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8、其他。
会议日期和建议议程如需调整,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