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1日在上海市闵行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闵行区人民法院院长 郭俭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工作指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继续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将实现公平正义与时代特征、社会需要相融合,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09年,全院收案34600件,同比上升8.48%;审结34634件,同比上升9.28%;正在审理和执行的案件3377件,同比下降1%。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院准确把握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统筹协调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经济有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顺应经济发展,服务宏观决策
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年初,我院研究出台《关于金融危机环境下服务经济发展的九项措施》,在加强矛盾梳理、畅通诉讼渠道、扶持企业发展、保障重点工程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处理意见,发挥审判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服务的作用。正式挂牌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室,组建金融案件专项审理合议庭,审结、执结案件标的总额近48亿元。大力推进司法建议工作,向行政机关、保监会、银行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得到积极回应,行政机关的回复率达100%。全国“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栏目就我院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建立劳动纠纷案件审理和执行绿色通道的做法进行了报道。下半年,我院结合经济起暖回升态势,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加大对疑难复杂案件、金融债权案件、制裁经济犯罪案件的处理力度,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取得实效。
(二)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依法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和过失犯罪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发挥惩治与教育、预防相结合的功能。共受理刑事案件1954件,同比下降0.76%;审结刑事案件1965件,同比下降0.35%。判处被告人2912人,同比下降6%。审结的案件中,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案件692件1110人;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114件138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3件,涉及处级领导干部4人。
(三)发挥调解优势,疏导各类纠纷
切实遵循“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整体提升调解工作实力。全面开展“诉讼调解能力轮训”,继续拓展民商事案件调解渠道、进一步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不断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巡回审判法庭基层调解工作模式,纠纷调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调解息诉案件14522件,调解息诉率达65%,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发挥行业协会、专业部门等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创新诉调对接工作模式,进一步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2009年11月,我院与区司法局共同建立的诉调对接中心挂牌成立。在我院召开的“全市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上,重点推介了我区“诉调接待分流”、“诉执程序启动”、“诉执事务服务”、“诉后释疑解惑”等多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四)支持监督并重,促进依法行政
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共受理行政案件105件,同比下降26.57%;审结行政案件106件,同比下降25.87%。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诉权,妥善审理了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张晖诉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不服行政处罚案。发挥行政案件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3%。定期梳理执法相关问题,通报司法审查情况,提出行政执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五)开展法制宣传,推进综合治理
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充分利用法院现有资源,通过公告显示屏、查询触摸屏、法制宣传栏、社区普法课和诉讼事务手册等载体,介绍法律知识,普及诉讼常识。借助新闻宣传媒介,发表各类报道1800余篇,进行网络庭审直播15次,剖析典型案例,展示工作亮点,并首次通过有线数字频道向全国观众直播庭审实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共对5000余名学生进行了法制宣讲和安全教育。启动“中小学生走进法院”系列活动,组织4批在校学生来院参观学习。我院被市高院、市教委命名为“上海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基地”。
二、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
始终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将为民司法的理念体现在行动中,落实在细微处。
(一)协调利益关系,切实保障民生
着力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疑难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共受理传统民事案件19635件,同比上升13.65%;审结19500件,同比上升12.75%。审结的案件中,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纠纷案件1844件,同比上升10%;房屋买卖纠纷案件875件,同比上升59%。围绕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稳妥处理了一批动迁范围内发生的商铺租赁、厂房租赁类纠纷案件。受理一审商事案件2762件,同比下降18.02%;审结2983件,同比下降9.93%,涉案金额13.86亿元,其中,金融纠纷案件456件,同比上升10.67%。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思路,“积极、优先、亲和、关怀”的涉少民事审判工作理念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具有理论创新价值”的评价。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575件,并对166件案件的特困当事人及一名见义勇为者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二)健全执行网络,维护裁判权威
着力推进社会管控资源的整合运用,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实行工作联动,确立了资产信息协查、限制出境协办、拒执线索移送等多项协助执行长效工作机制,理顺了协助执行工作环节。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加强法院间区域协作,完善委托执行、异地执行、失信记录共享等措施,形成共同行动、互相支援的执行工作格局。共执结案件9917件,执行到位金额11.57亿元。其中,百人以上的群体性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共4200余万元,维护了1091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挥基层作用,方便群众诉讼
着力提升人民法庭功能,发挥基层人民法庭的基础性作用。在就近立案、就地调解、及时裁判上下工夫,在提高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上下工夫,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的司法前沿阵地。2009年,我院三个派出人民法庭严守“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共审结各类案件10319件,指导设立在法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调处纠纷1923件 。同时,人民法庭还建立了“法官定时定点进社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制度,受到各方好评。
(四)推行审务公开,树立司法公信
着力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公开和执行公开,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增设立案审查互联网申请功能,提供办案进度网上查询服务,开放电子诉讼档案公众查阅平台,实行裁判文书后附法律条文,推行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共处理网上立案申请60余件,提供办案进度查询服务2700余件,电子化诉讼档案30余万册,判决书法律条文附录率达98.45%,生效判决书上网率达32.85%。实行财产保全和执行异议公开听证,公开查封、扣押、拍卖过程,确保执行程序公开透明。扩大司法民主,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95.75%,居全市首位。
(五)抓住关键环节,化解信访矛盾
着力深化信访工作责任制,狠抓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按照“原则不放、亲情不忘、依法化解、和谐为上”的十六字方针,初信初访抓源头,在预防减少上下工夫;重信重访促化解,在息诉罢访上见实效。继续坚持院、庭领导接待等“四接访”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矛盾联动化解机制,努力改进涉法涉诉信访交办件化解工作。涉法涉诉信访交办件化解率达93%,上访人数同比减少25%。我院被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评为“上海政法系统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三、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司法的能力与水平
重视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防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固本强基,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2009年,我院荣立市法院系统集体一等功,再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院监察室被评为“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执行法官李永新被评为“全国优秀执行法官”。有6个部门荣立上海法院集体二、三等功,多人被评为上海法院各类业务标兵。
(一)开展学实活动,夯实思想基础
全面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将学实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各项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学习型法院建设实施意见,组织“重拾眼前事,再现身边彩”征文活动,为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建言献策。继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引领、服务和保障作用,确保法院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注重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
全面推进法官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深入挖掘审判工作潜力。依托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法官裁量权,提高审判效率。健全法官联系群众制度,主动了解社情民意,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开展“审判业务传帮带”活动,加强青年法官培养。组织岗位轮训、专题培训,有效应对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举办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的专题讲座,拓展干警获取知识的途径。全院有650余人次参与各类培训,已经获得和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比例达23%。
(三)加强司法管理,保障高效运作
全面加强司法审判管理,确保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促使立、审、执各环节有效衔接。借助我院法官沙龙调研优势,召开“科学发展视野下的审判管理”研讨会,邀请学界专家、外省市法院领导交流探讨,解决审判管理难题。落实法官业绩档案制度和法官实绩考评制度,增加管理的科技含量。优化资源配置,理顺工作关系,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绩效。2009年,我院在收案增长的情况下,存案下降,人均结案数达119.46件,是全市法院人均结案数的1.75倍,继续居全市首位。
四、坚持内外监督并举,树立公正司法形象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相结合,保障廉洁办案、公正司法。
(一)畅通联络渠道,主动接受监督
有效贯彻实施监督法,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建立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的督查督办制度,以分管院领导为责任人,积极落实、反馈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定期寄送庭审排期表,便于代表、委员随时监督。主动邀请350余人次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来院视察,参与庭审旁听、集中执行和院庭领导接访。建立与区人大的执行信访信息互通机制,对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进一步畅通人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渠道。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继续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增进法院和检察机关在履行各自职能上的协调与配合。
(二)转变审监职能,强化监督制约
有效转变审判监督庭的管理职能,从质量监督管理向审判效率监督管理、审判效果监督管理延伸。以审监庭为主导,开展庭审观摩检查,对法官的庭审形象、应急处断和释明权运用等能力进行全面评查。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对普遍性、同类性问题及时通报讲评。注意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提高法官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2009年,我院生效裁判的改判、发回重审率继续低于全市法院平均水平 。
(三)开展自查自纠,改进司法作风
有效落实司法作风自查自纠措施,善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向社会公布具有24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录音电话,增设投诉电子邮箱,并以审判场所录音录像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动司法作风建设。为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和市高院“十条纪律”,分级签订廉政责任书,组建庭室廉政监察员队伍,开展离职法官及法官家属从业情况自查,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具有审判权、执行权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和制约。
在过去的一年中,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促进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解决了许多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闵行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虽然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上海面临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艰巨任务,面临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重大考验,面临着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世博会的光荣使命。然而,我们的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有的法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不够深入,在服务大局、保障科学发展上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二是有的法官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不强,案件审判程序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的现象仍有发生;三是现有的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要花大气力予以解决;四是对突发事件,尤其是影响重大、广受舆论关注的案件,应对处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2010年,我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充分考虑和把握我国法律文化传统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认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和切身感受,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将审判工作与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国家大政方针结合起来,在困难估计、司法应对、案结事了方面继续攻坚克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要以党建促队建,在审判工作中体现司法能动性。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建设学习型党组、学习型法院,自觉践行“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解决好“为谁司法、靠谁司法”的重大司法理念问题,把审判工作同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延伸和拓展工作阵地,不断提升办案的社会效果。
二是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保障世博。要把保障平安世博作为头等大事,依法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金融犯罪等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影响世博安全与稳定的犯罪行为。审慎处理因金融危机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引发的各类纠纷,公正高效地审理好民商事案件。妥善审理行政案件,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运用限制出境、网络公示等措施,继续推进协助执行网络建设。加大司法服务世博宣传力度,扩大司法服务世博效果,落实矛盾化解联动服务世博举措。将执法办案与各项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工作中发挥好人民法院的作用。
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深入村镇社区、深入群众,畅通诉讼渠道,加强民意沟通,改进信访工作,完善便民措施,落实司法救助。发扬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自觉遵守司法文明礼仪,努力树立亲民形象。弘扬职业精神,树立司法公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诉调对接中心的全面启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力争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是要抓好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创新案件监督指导和评查机制、评先创优机制,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意识、效率意识和效果意识。完善法官选任制度,重视法官培训,关心干警生活,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司法装备设施建设,启动审判用房二期建设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审判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五是要继续开展廉政自律教育,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院庭领导、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约束和监督。利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先进模范的感人事迹开展示范教育,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保障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面对服务科学发展的新要求,面对自身建设的新任务,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院将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勤于学习,精于落实,开拓前进,为保世博,保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