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3年9月21日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免去:
李国泉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余海峰同志的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刘月、闫光鹏、阮申正、苏名远、杨琼吟、吴可嘉、陆艳、陈帅、陈枳彤、颜廷等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