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2015-12-09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关于印发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

工作职责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的修订已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六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你们。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821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一府两院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内务司法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做好涉诉、涉法信访工作的督办。

七、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经济等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    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    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    调查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五、    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经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经济、政府投资等方面的工作。

七、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农业、农村等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    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    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    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农业农村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处理并督办交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预算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预算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预算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预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区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建议,初步审查决算草案、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监督预算执行,初步审查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七、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八、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教科文卫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教科文卫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城建环保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城建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城建环保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工作职责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审查区人大代表资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查新一届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

二、负责审查补选的区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代表资格审查结果报告。

三、负责确认区人大代表资格的终止,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的报告。

四、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人事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人事任免、代表选举等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提请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事项的审查工作,做好初审和颁发任命书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和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组成人员辞职、补选、任免等具体工作。

三、做好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监督工作,负责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负责做好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配合做好本区市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对镇人大代表选举的指导工作。

五、负责组织区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等工作。

六、做好本区选举的市人大代表的罢免、辞职、补选的具体工作。

七、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八、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九、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十、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人事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人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二、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十三、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代表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代表工作、监督工作和指导区人大代表组及镇人大工作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代表学习培训的相关工作。

二、负责代表书面意见的受理、协调工作,开展对代表书面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三、做好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活动、参加一府两院有关会议活动的相关组织保障工作,做好推荐特邀监督员等工作。

四、负责市人大闵行代表团参加市人代会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市人大闵行代表组小组活动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五、根据代表信息变动情况,做好代表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及代表履职的其他服务工作。

六、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七、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八、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九、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有关方面的工作。

十、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代表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联系指导闭会期间区代表(小)组的活动。

十二、联系指导镇人大工作。

十三、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

工作职责

 

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委员会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办理有关侨民宗方面的事项。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对口联系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二、做好听取和审议对口联系部门专项工作报告的相关工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特定问题调查的有关工作。

四、联系区政府及对口部门,组织工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视察检查侨民宗等方面的工作。

五、联系区人大代表,听取和办理有关侨民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研究处理并督办由本委员会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区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发挥联络、协调、服务和参谋助手作用,具体办理会务、文秘、信访、人事、老干部、保密及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具体组织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负责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等各种会议和重要活动。

三、参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题的调查研究。

四、研究处理并督办由办公室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五、协助组织安排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协助做好代表联络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六、协助做好人大宣传工作。

七、负责起草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稿。负责文件拟制,做好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保管和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区志、年鉴、党史等工作。管理印章、介绍信。

八、接待、受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口联系一府两院信访部门。

九、负责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绩效管理、行政事务和生活服务及接待工作,具体办理文秘、财务、人事、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

十、联系指导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工作。

十一、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闵行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工作职责

 

    研究室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综合调研、人大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建议。

二、起草或参与起草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包括工作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等)。

三、围绕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重大事项和实施监督的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经验。

四、负责人大宣传工作。

五、协调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六、研究处理并督办由研究室负责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组织和开展理论研究,同时加强同市、兄弟区县有关人大研究机构的联系,注意吸收研究成果,结合实际归纳、整理,提供参考资料。

八、协助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工作。

    九、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版权所有  沪ICP备12041508号-1
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