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宝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检察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抓队伍建设,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努力营造闵行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职责,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12人,同比上升12%;提起公诉937件1372人,同比分别上升8%和16%。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与"稳、准、狠"的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等"八类"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335人,提起公诉231件321人。依法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3人,提起公诉58件83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色情淫秽网站"专项活动,对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予以追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维护了闵行地区的社会安定。 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与效率。进一步完善以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办案管理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特别是以市人大组织的"旁听百例庭审"活动为契机,加强检察业务学习与培训,不断提高办案和出庭公诉的质量与水平。检察委员会定期评析办案工作情况,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研究、指导,促进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积极发挥引导侦查取证的作用,适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实行简化审理以及适用简易程序的比例达到81%,提高了办案效率,取得较好的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专项整治活动以及案件高发、多发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刑检部门建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小组的作用,对影响社会治安、地区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提出整治意见。深化中层以上干部担任各中学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开展法制讲课。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取保候审风险评估制度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观护体系,不断完善"捕、诉、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建立"心理咨询室",对罪错青少年及监外执行对象,开展心理和行为的矫正。积极参与社区预防和减少犯罪工作,对被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等人员进行检察。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47份,配合有关行业和单位堵漏建制。如向市电信公司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聘用人员和施工车辆的管理,防止犯罪嫌疑人穿着工作服、偷开施工车辆盗窃备用电缆线的情况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综合治理效果。去年工作中,我们把处理涉法上访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涉法上访案件,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工作做细做深。全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74件,审理办结474件。对可能越级上访的苗子,做好排摸预案工作。对集访、缠访的上访件,耐心释法规劝,妥善疏导,全力维护我区社会稳定。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认真贯彻区委和市检察院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切实履行查办职务犯罪的职责,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在各级党政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下,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3件,同比增长了35%。其中,贪污犯罪11件、贿赂犯罪8件、挪用公款犯罪2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 认真查办有影响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21件,查办副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4件。查办了闵行区体育局原副局长邱德礼受贿、挪用公款大案,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图书馆原主任曹家敖受贿案等。认真查办行政执法、行政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查办了上海市闵行区外来劳动力管理所原所长俞建龙等人的贪污、受贿等案件,查办了原闵行区土地规划局吴超涉嫌渎职犯罪案件。 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和健全了与区纪委等部门以及检察机关内部各部门的工作联系、线索移送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初查、立案、侦查等办案环节的流程管理,严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掌握立案、撤案和不起诉标准,加大了自侦案件复审把关的工作力度,自侦案件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积极开展检务效能监察,切实落实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对2001年以来撤案、不起诉案件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进行了清理检查,并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制定了《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的规定》,规范了执法行为。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继续加强与区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合作,积极参与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工作。结合办案,深入案发单位开展个案预防。在区行政执法系统开展专项预防。在上海航天新区、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等6个重大工程建设中开展同步预防,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目标的实现。不断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共开展法制宣传48场次,配合区委、区纪委对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在区处级干部培训班及社区、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作廉政法制宣讲,与区纪委、区委宣传部联合制作了《闵行拒蚀》警示教育片,取得了较好的反响。同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调研,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作出努力。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我院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 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共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和《要求说明不追究刑事责任理由通知书》7件,公安机关接到通知书后立案7件。2004年,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抓住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深入开展的有利时机,加强内外工作协调,对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认真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与公安、工商等14家执法单位建立了闵行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了立案监督的信息渠道。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6件。侦查监督中,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发出追捕犯罪嫌疑人建议13件,追诉犯罪嫌疑人建议9件,已追捕、追诉到案32人。在追捕追诉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中,已有17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同时,经过认真审查,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84人,不起诉3人,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了书面纠正意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对970件减刑案件、175件假释案件、8件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清理检查。对超期羁押问题也作了专项检查,虽然没有发现超期羁押的情况,但对检查中发现的法律文书交接不及时等问题提出了建议予以纠正。建立了羁押期限届满提示等制度,确保超期羁押的零指标。重视办理北新泾监狱服刑罪犯的申诉,办结了服刑人员的37件扣押物品申诉,5件刑期期限折抵申诉,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突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主题。继续做好无错裁判案件的服判息诉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苗子,维护司法权威。对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建议提请抗诉。全年共受理申诉57件,同比上升30%,审查处理56件,同比上升12%。其中,建议提请抗诉7件,提请抗诉1件,市检察院、市检察一分院已提出抗诉7件。同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建议一分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加强对检察权行使的监督和制约。进一步健全与完善案件质量保障体系。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对2003年4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复查,查找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从程序入手,保证案件的质量。进一步健全与完善督查督导制度,对业务部门案件定性、适用法律条款、制作法律文书情况提出意见,提高办案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自2004年10月1日起试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实行监督,促进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提高。2004年,我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作了有罪判决。 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人、辩护人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研究制定了《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得到了社会及诉讼参与人的欢迎。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的思想和业务素质
2004年,我院围绕检察业务的开展,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各项主题学习教育活动。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扎实开展了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确保司法公正"、"转变作风树形象,廉洁勤政争先进"等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查找并切实解决执法活动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干警把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真正转化为自觉追求和执法办案的实际行动。
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队伍建设的力度。坚持"从严治检,治检先治长"的要求,加强党组班子建设。按照区委的部署,认真开展"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的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党组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2004年,院党组被区委评为"让人民高兴,让党放心"的好班子。坚持开展对中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对部门负责人任职目标考核,增强中层干部的争先创优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开展对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切实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开展业务学习、业务考核以及对业务人才、业务骨干的重点培养,不断提高干警的办案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一是配合市检察院推行"逢晋必考"制度,分别对侦监、公诉等业务科室干警办案的实务能力进行考核。二是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实践经验的干部讲课辅导。三是积极组织外出学习、外派送训,加强对业务骨干和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的培养。四是继续开展以老带新等有效的传、帮、带活动。五是认真组织自侦部门干部观摩法院庭审,刑检、反贪等业务部门干部列席旁听检委会。在培养人才的同时,注意积极引进、招录人才。2004年,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引进、招录了包括全国优秀公诉人、省级优秀公诉人在内的多名业务、写作人才。一年中,全院共有58人次的集体或个人获得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室示范窗口"、"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市级优秀公诉人"等国家、市、区级荣誉称号。在全市检察系统2003年至2004年两年一度的考核评比中,全院有8个部门立功嘉奖,我院被评为先进检察院。 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组织干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贯彻执行市检察院制定的《检察人员业余时间自律要求》,加强对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的教育引导。进一步执行《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行为规范》,坚持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加强监督入手,开展经常性教育和检查,促进廉洁勤政、文明办案良好氛围的形成。
五、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我院在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过程中,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要求,积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一年来,通过及时向区委报告工作、汇报上级检察院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认真听取区委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区委对检察工作十分重视,对做好检察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性意见,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改进检察工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2004年先后就上半年检察工作、控告申诉工作、清理超期羁押活动等听取专题汇报。我院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专人办理,抓好整改和反馈。同时,通过走访和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还主动向区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2004年,继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列席检委会旁听讨论案件、旁听公诉庭审。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检察院的要求,专门聘请了一名人大代表担任人民监督员,实施对区检察院自侦案件的监督。
回顾2004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执法思想上,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自觉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中,重实体、轻程序等问题仍然存在,切实保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上,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当前,上海和闵行的社会、经济正处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阶段。2005年,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为闵行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五个能力",即履行检察职能,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要振奋精神,勇于开拓,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尤其要把"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决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为闵行的加快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涉法上访,努力化解不安定因素。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促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健康、深入发展。集中力量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查办重大工程项目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金融、土地管理、物资采购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借国有企业改革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案件。加大对侵犯群众利益、危害严重、影响恶劣案件的查办力度。继续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案件。立足检察职能,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推动反腐败关口前移。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认真研究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
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促进司法公正与维护司法权威相结合、加强诉讼监督与查处司法腐败相结合,保障国家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严格规范自身执法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全面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真心诚意地接受监督,有效防范检察权的滥用。 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认真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抓紧落实检察人才发展规划中提出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人才强检战略。积极探索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我院将继续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为闵行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城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