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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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1日在上海市闵行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潘祖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检察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闵行实现“五个保”的总体目标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年工作回顾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工作首位,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刑事检察职能,依法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2009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2374人,同比上升1.7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64件2710人,同比分别上升1.32%和1.08%。经审查,批准逮捕2238人,同比上升1.91%;提起公诉1710件2524人,同比分别上升10.18%和4.86%。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等“八类”案件犯罪嫌疑人527人,提起公诉376件545人。严厉打击了丁和平故意杀害陈某夫妇、李玉光为首的“东川帮”恶势力团伙等210余件严重危害民生、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犯罪案件。依法加大对破坏应对金融危机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6人,提起公诉120件151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刘建设等18人特大出售假发票犯罪团伙案。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分5批次对暴力侵财、毒品犯罪等案件进行集中公诉。办案中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认真并稳妥办理了莲花河畔景苑倒楼事件中秦永林等7人重大责任事故等敏感、热点案件。不断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加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适用力度,共适用简易审933件,简化审561件。

  (二)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区别对待、注重效果,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依法对初犯、偶犯、过失犯、未成年人犯罪、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相对不批准逮捕29人,决定相对不起诉6人。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继续深化社会观护体系工作,对137人进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对10人实行刑事和解,对不批准逮捕的5人实行帮教,通过教育、感化、挽救,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并审查处理来信来访案件447件,积极参与区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协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一年来,院领导接待群众来访111件189人,包案的5起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检重信重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结合市检察院部署的“四进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下访巡访、法律服务站工作,共现场接待群众89人次,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认真落实首办息诉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息诉,确保息诉维稳工作落到实处。推出上门接待、预约接待、联合接访等便民措施,探索信访听证会制度和运用心理咨询化解疑难信访机制,针对当事人的疑问,加强释法说理和教育疏导。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近几年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7份,帮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堵漏建制,努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积极参与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作95块法治宣传版面,到各镇、街道以及外来人员集聚地开展法治巡展。在建国60周年前夕,院领导到部分情绪激动、扬言上访市政府的人员家中做安抚思想工作。按照区委部署,两次组织80余名干警深入高铁建设沿线、虹桥交通枢纽建设工地附近的居民家中做好释法化解工作,维护地区稳定。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按照区委、市检察院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部署,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为契机,主动加强与区纪委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努力为区域经济建设发展营造廉洁健康的政务环境。

  (一)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24件28人,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贪污4件6人,贿赂18件20人,渎职侵权2件2人。查处的案件中大案、要案21件,占查案总数的87.5%;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4500余万元。今年查办的案件,有5件5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 19件23人在审理之中。积极查办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了原区文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洪受贿案,严肃查处了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阙敬德和原副总经理张志琴涉嫌共同侵吞集体资产和张志琴涉嫌挪用资金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切实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查处了3起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受贿案。继续深挖职务犯罪窝案、串案,在税务系统和动迁部门查办了5起受贿案件。工作中,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结合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的机制改革,通过加强初查分级把关、结案专人复审等机制,保证办案质量。

  (二)结合区域特点,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力度。积极参与区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建设,结合办案,选择6件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个案预防。在中化三建公司召开深化系统预防工作推进会,在虹桥交通枢纽、轨道交通10号线、沪杭高速等大型工程建设中开展争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活动,构建优政廉洁保障机制。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情况的调研,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提高对职务犯罪动态跟踪、趋势研判能力。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在区有关单位开展廉政教育宣讲16次,为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作用。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

  (一)切实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职能。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5份,公安机关已对21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结合办案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5人和22人。对侦查活动中的不当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对不够法定条件的150人和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和不提起公诉。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建议移送犯罪案件线索函》1份,公安机关已立案13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认真开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专项活动,按第二审程序提出抗诉2件,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5件,上级检察院支持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1件。注重加强对执法中一类问题的法律监督,对附加刑未适用、数罪并罚和累犯未认定的案件提出抗诉意见。

  (二)切实履行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8件,审查处理90件,建议上级院提请抗诉2件,向上级院提请抗诉1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处理的申诉案件全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促进社会和谐。

  (三)切实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坚持检察监督和保护人权并重,按照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与区看守所、北新泾监狱建立和完善监区巡视、约见谈话、送医检查等制度,维护监管安全。发现并纠正5起律师违规为犯罪嫌疑人传递信函事件。维护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纠正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11起。加强对提请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同步监督,对534件提请减刑、假释等案件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9件。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法律监督,对2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外执行人员依法建议收监执行。

  (四)切实加强对自身办案的监督制约。强化检委会业务决策功能,落实检委会委员旁听公诉开庭制度,完善案件督查督导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监管和案件质量评议工作。认真听取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不断加以改进提高。对执法行为、办案作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实行检务效能监察,建立与律师工作委员会规范联系、自侦办案与案发单位“三沟通”等制度,实行自侦办案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对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及“百日办案安全检查”等活动,保障依法、文明、规范、安全办案。

  四、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素质

  坚持“围绕业务抓队伍,围绕队伍抓素质”的工作思路,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

  (一)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通过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三个至上”观念,切实把区委“五个保”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努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服务发展,监督促进和谐,积极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筹备世博会活动和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二)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以“百日岗位竞赛”、“法律文书评比”为载体,积极推进“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建立健全青年人才培养机制,坚持择优招录和在职培养并重,对优秀青年干警实行业务培训、学术交流、提拔使用“三优先”措施,不断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有7名青年干警被任命为主诉或代理主诉检察官,独立带组办案。开展第四届“身边人、身边事”评选活动,树立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做出实绩的身边典型,在全院营造刻苦学习、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抓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主题教育活动,坚持发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模范带头作用,认真落实“一岗双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抓好禁令条规的执行。注意发挥廉政监督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开展经常性廉政勤政教育和讲评,抓好自醒、警醒、提醒。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文化倡廉论辩赛”活动,陶冶情操,增强干警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全年队伍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情况。

  五、不断拓宽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作报告。今年就职务犯罪查处工作、信访工作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作专项报告,并按照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落实整改。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到区看守所视察驻所检察工作、参与听庭评议等,拓展接受监督渠道。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听取“两会”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改进情况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诚恳接受监督。建立院领导联系镇、街道人大代表组制度,通报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情况,经常性地主动接受监督。

  2009年,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我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1个内设机构被市检察院记功嘉奖,5名干警分别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和 “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对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党和人民的新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需要进一步在拓宽思路、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上下工夫;队伍的专业化程度与形势发展要求仍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在提高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上下工夫;在办案任务重、压力大的情况下,办案质量和效率面临挑战,需要进一步在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整合资源配置上下工夫。

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是确保世博会在上海成功举办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区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平安世博,着力提高服务大局保障力、执法办案公信力、法律监督影响力、检察队伍战斗力,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为载体,努力为推进上海  “四个中心”建设和实现闵行总体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强化稳定意识,努力为世博会成功举办提供保障

  要围绕平安世博,严厉打击影响世博会成功举办以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加强对社会治安形势分析,及时提前介入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敏感案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有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要积极参与区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评估机制建设,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置涉检信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大局意识,努力为上海“四个中心”建设提供保障

  要加强对办理金融、航运、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的研究,组建专门办案组,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力度。充分发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的职能作用,集中精力查办群众反映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要案,严肃查办重大工程建设以及专项治理领域中的职务犯罪。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个案预防、系统预防,围绕闵行经济发展,突出抓好市政重大工程建设“创双优”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三、强化监督意识,努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

  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专项工作,注意法律监督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突出法律监督重点,扩大法律监督影响。加强与区法院等联系沟通,会签有关加强法律监督的文件,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对执法、司法中带有倾向性的一类问题,统一执法认识,探索对民事执行活动等法律监督的方式,将集中专项行动监督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对建设交通、重大工程建设、动拆迁等领域行政执法程序的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认真开展监外执行工作专项检查活动,确保刑罚执行公正。探索对公安派出所执法活动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建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控制,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强化宗旨意识,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保障

  要深化“四进四服务”主题实践活动,落实院领导联系镇、街道人大代表组制度,健全在镇、街道和社区设立法律服务站等,推进法律服务、为民排忧工作。深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观护帮教工作,不断扩大成效,使更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得到挽救。深入推进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检委会和庭审,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情况,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大检察宣传力度,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五、强化党建意识,努力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和回头看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院领导述职、重大决策票决等方式,增强院领导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领导干部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的引领表率作用。扎实推进“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采取院领导带教、深化职业生涯导航体系等措施,加快培养青年干警和检察专门人才。以贯彻落实《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契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廉洁从检行为。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奋进,为上海成功举办世博会和促进闵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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