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闵行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胡永康辞去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