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8年7月10日闵行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
任命潘丙林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张春弟、卫志成、许颖、刘静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邱瑜、朱坚峰、崇毅敏、张瑾、陆云霞、钟渊、徐成文、刘雅、李德仁同志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