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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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8日在上海市闵行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宝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检察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为闵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发挥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履行刑事检察职能,维护闵行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摆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认真履行批捕、公诉等刑事检察职能,推进闵行平安建设。一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2154人,同比上升7.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500件2351人,同比分别上升10%和6.6%。经审查,批准逮捕2030人,同比上升6.9%;提起公诉1475件2308人,同比分别上升10.1%和8.3%。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八类”重点案件犯罪嫌疑人612人,占批捕总人数的30%,提起公诉369件573人,分别占提起公诉刑事案件总件数和人数的25%和24.8%。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1047人,占批捕总人数的51.6%,提起公诉699件1102人,分别占提起公诉刑事案件总件数和人数的47.4%和47.7%。坚决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促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配合,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努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突出问题。配合区公安分局开展了“严打击、强管理、促防范、保稳定”等专项行动。加大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等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力度。一年来,共对郭某某故意杀人案等152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案件实行了提前介入。组织对侵财类犯罪、涉毒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等6批56件101人集中公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工作中,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及类案专办等快速审查机制,共适用刑事案件简易审716件、简化审598件,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在案件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加强对重点案件监控、办案预警以及案件质量督导督查工作,深化捕诉联动机制以及将案件流程管理与信息化、网络化相结合,确保办案质量。

  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对严重刑事犯罪快捕快诉,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和过失犯,慎重逮捕和起诉,当宽则宽。在办理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过程中,对39名犯罪嫌疑人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和不起诉,有效缓和了矛盾。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10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对10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刑事和解,通过实行刑事污点限制公开、观护帮教、非沪籍监外执行未成年人矫正等措施,努力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共受理来信来访415件,同比上升4.3%,审查处理415件。加强信访矛盾的排查预警,重视初信初访的化解处理。坚持检察长接待、领导包案、首办责任等制度,深化下访巡访等工作,努力将信访矛盾解决在首道环节,解决在基层。试行检察信访听证会制度以及将心理咨询引入信访息诉环节,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推出上门接待、预约接待等便民措施,努力缓和社会矛盾。基本化解了市联席办交办的4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已化解的李兰英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获市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精品案件提名入围奖”。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的各项社会稳定工作。结合办案,采取版面巡展、在新闻媒体上以案释法等开展法制宣传。针对发案重点区域、行业以及案发单位中存在的治安隐患、管理漏洞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共发出堵漏建制和弘扬社会正义的检察建议书39份,已收到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回复31份。如针对陈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协助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开展综合治理。配合区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建设,在江川街道、华漕镇、九星市场开展法律服务站试点工作,从法律监督、接受申诉和举报、调解纠纷、法律咨询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区委、市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5件26人,其中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3件3人,受贿14件14人,挪用公款2件2人,行贿5件6人,滥用职权1件1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赃物390余万元。积极查办大案要案,查办的25件职务犯罪案件中,大案25件(包括要案4件)。按照高检院和市检察院的部署,认真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7件,先后查办了颛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兼招商部经理谢某某等人受贿案。深入查办国有企业中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了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原副总经理唐某某等9件9人贿赂案。工作中,通过完善内部审核、外部监督机制,不断提高自侦办案质量。坚持办案“三沟通”以及案后会同监察部门走访案发单位制度,实行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以及加强警务区建设,促进公正、文明、安全办案。

  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参与区职务犯罪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办案,开展个案预防11件。与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协作,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以及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中的职务犯罪开展系统预防。组织召开30余家国有企业参加的职务犯罪预防推进会。在虹桥交通枢纽、上海航天江川基地等13个市、区重点工程建设中,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创双优”专项预防。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3家单位开展法制宣讲,加强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结合区情,撰写预防调研文章11篇,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起因、特点和规律,为区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参考。

三、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情况的监督,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6份,公安机关已对27名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深化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拓展立案监督渠道。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13份,发出《建议移送线索函》2份,公安机关已立案13件。结合检察办案,向区劳动监察部门提供非法用工线索14件,协助查处2件。加强侦查监督工作,发出追捕建议35件、追诉建议30件,已追捕到位46人、追诉到位24人,有47人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2件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的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建议提请抗诉。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6件,审查处理96件,立案31件。建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7件,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请抗诉1件。为更好地保护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开展了督促起诉调研准备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做好民事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共息诉79件,为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努力。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活动监督。加强对超期羁押苗子性问题检察,共纠正超期羁押隐患45人次。坚持检察监督和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并重,与北新泾监狱、区看守所建立执法监督情况通报制度、被监管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等,维护和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监督和纠正监管活动中不合法行为。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法律监督,与相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防控工作,共对6名有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监外执行罪犯提出收监建议。

  不断加强对自身办案的监督制约。修订《检委会议事规则》,加强检委会对检察业务工作的指导。强化院案件质量评议小组对办理自侦、刑检案件的监督。通过对审理案件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指导,开展办案质量季度情况通报,强化检察后道程序对前道程序的制约,不断加强对自身办案的制约。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认真接受了人民监督员对唐某某挪用公款案的监督。

四、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

  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并结合 “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等活动的开展,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守护者的信念,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提供思想保证。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开展以“集中听庭评议”和“公诉文书评选”为主要内容的“两评”活动,邀请26名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参加集中听庭评议、公诉文书评选等活动,加强对公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以开展“两评”活动为契机,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全国、市级“三优一能” 业务标兵的人才优势,深化师傅带教工作。以法律职务晋升、司法考试以及干部在线学习为抓手,认真开展全员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实务测试,努力提高干警的实战本领。探索开展青年干警职业导航体系工作,提高青年干警理论研究和实际办案能力。推行行政助理和党务助理制,为优秀青年干警脱颖而出提供平台。

  加强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将制度执行作为作风纪律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通过检察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通报全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和讲评本院队伍建设情况、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论文交流和故事演讲、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开展对离任检察官违规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专项检查以及抓好院兼职纪检监察员工作,努力促进为民执法和公正执法。

五、不断拓宽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我们坚持重大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作报告,并就本院侦查监督、检察信访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报告,诚恳接受监督。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听取区“两会”审议检察工作报告的意见建议,并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逐一梳理,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有关整改情况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报告,认真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向70余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公正执法、检务公开和队伍建设五个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处以上干部联系各人大代表小组以及镇、街道、委办局,赠阅《检察日报》和《闵行检察情况》等,深化检务公开,拓宽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渠道。

  一年来,经过全体干警的努力,我院再次被市检察院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控申科等部门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等上级单位授予的“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等16项集体荣誉;3名干警分别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和授予“优秀公诉人”、“民行办案能手”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一些影响和制约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瓶颈问题尚需解决;在执法过程中,干警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地转化为具体执法行为还不够;群众对个别干警的执法形象仍有反映,检察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各位代表,2009年,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职能作用。

  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着力点,切实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各项要求和举措落实到具体的执法办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不移地做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为实现闵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四个确保”等有关积极应对国际金融经济危机的重大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大局工作,充分运用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为促进上海、闵行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犯罪;依法惩处影响经济运行的各类犯罪以及涉农犯罪;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积极完善涉及国际金融经济危机案件的办理机制,努力加强对知识产权、能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立足职能,积极参与构建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工作,不断推进地区平安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坚决惩治腐败。积极查办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部门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特别是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犯罪案件;着力查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加大在虹桥交通枢纽等地区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中职务犯罪预防的工作力度,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深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切实解决诉讼活动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追求法律监督的实效,既要加强个案监督,又要加强对执法过程中的倾向性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和监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狠抓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坚持从严治检,着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抓好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使检察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法律。认真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巩固和发展“两评”活动成果,加强检察实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围绕全院的工作目标,继续加大院科两级后备干部以及检察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更多的业务骨干和后备干部。坚持以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为核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抓好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不断增强检察职业精神。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积极与区公安、法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进一步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闵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作出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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