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2年11月16日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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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闵行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4日至6日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1. 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闵行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3. 审议和批准2022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和审查、批准闵行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议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 其他。

  会议日期和建议议程如需调整,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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